17日下午,市長廖國勳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42次常務會議。
(2021年1月24日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推定)
(2021年1月24日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
(2021年1月24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於世平、陳永川、楊福剛辭去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
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金湘軍辭去天津市副市長職務的請求。
中共中央批准:金湘軍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
王 然 王建國 艾 玎(女,回族) 史 津 畢俊生 劉 斌 劉晨陽 嚴紹勇 蘇東海 李佔勇 李慶和 辛天河 張 勁 張 毅 張鳳寶 張樹海 張鐵英 張愛民 林立軍 歐陽敏(女) 趙昱鋒 祖大祥 曹小紅(女,回族) 葛英秋 雷 平 樊元東
任命李靜為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根據中共天津市委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撤銷楊連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李森陽同志為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主任,不再擔任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職務。
根據中共天津市委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王競、王強、權循剛、朱和慧、李光照、李寶純、金志毅、曾小平同志(按姓氏筆畫排序)不再擔任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
根據中共天津市委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免去田建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職務,撤銷其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祕書長: 高學忠
王強、王國榮、田野、田聰明、馮津海、朱和慧、劉東偉、齊立哲、許子敏、李長祿、李會東、吳建順、張納軍、武靖人、明言、金志毅、姜文學、曹金秋、韓淑莉(女)、褚保田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序)提出,請求辭去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
免去李旭炎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根據中共天津市委通知,霍博夫同志擔任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副祕書長職務。
根據中共天津市委通知,田野同志不再擔任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2020年8月21日,寧河區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張偉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任命陳鵬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副主任。
任命安智、孫秀明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劉家卿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楊光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王峯的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9月16日選舉廖國勳為天津市市長。
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0年9月16日選舉:廖國勳為天津市市長。
2020年9月15日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推選
2020年9月15日市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2020年9月15日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
中共中央批准:廖國勳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任命董照南、楊帆、呂洪寧、魏迺莉為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王瀚的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任命劉博法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2020年6月29日政協天津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增補名單 (1人)
免去連茂君的天津市副市長職務。
任命王平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